据悉,自2009年11月1日起《办法》开始施行,交通部公布的车辆检测机构开始受理车辆生产企业的燃料消耗量检测申请,并进入4个月的过渡期。
期间,《过渡期车型表》不作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道路运输证》的核查条件;自2010年3月1日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开始将燃油消耗量作为必要指标,对照《过渡期车型表》进行核查。
后来,该政策又延长了一年的车型过渡期,即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由于给企业留了足够的过渡期,因此,交通部决定从2011年3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办法》,不再延迟。
但是在国内部分检测机构的眼里,检测时间实在过于紧迫。某检测机构相关负责人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车型申请进入达标公告的单车费用大约是两万元,由于要检测的车的数量太多,算一下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因此很多企业并没有完成所有车型的申报工作。“现在有大量在售车型,并不在达标车型表中。很多经销商目前已经不敢接受未进入《达标车型表》的车型订单(企业生产的车型,只有进入《达标车型表》,才能在销售给用户后顺利办理营运证)。”该相关负责人表示。
● 准备时间应更充足
在整个检测流程中,对于相对中立的检测机构来说,无论是企业的抱怨,还是其他方面的指责,态度都显得较为冷静。“从检测机构本身来说,对于政策的意见并不多。”某检测机构张明(化名)虽是这样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但言语中仍能听出些许顾忌。
张明认为,对于《办法》的要求,抱怨较多的还是国内重卡企业。“我们经常与企业沟通,而且企业派驻在检测机构的人员也比较多,所以经常能够了解到企业的想法。”张明表示,对检测机构而言,只负责对企业委托的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程序全部依据《办法》的规定进行。
“或许稍微放松对车辆检测时间上的限制,会缓和各方面的矛盾。”张明举例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一辆重卡的检测时间并不长,大概半天时间内便可以全部解决,但是等候报告的时间则稍长,报告出来之后还需要上报交通部进行审核,整个流程下来大概需要1~2周时间。“这样算起来,2天检测4辆车就需要等候1个月的时间,而且这还没算上企业车辆来回检测机构的路程时间。”张明说道。
“给企业一年的过渡期确实稍微短了点。”某检测机构负责人林方(化名)对此也表示认同,他认为,企业需要检测的车型和种类较多,对于如此大量的检测数量,完成检测需要较长的时间。
根据两人的观点,如果能够适当放松对检测时间的限制,给予企业足够充分的准备,产生的负面影响将会小许多。
● 检测车型数目过大
除了检测时间过短等因素影响以外,检测车型的数量太大也是一个问题。“试想4辆车的检测就需要消耗2天时间,1~2周的时间出报告和进行技术审核。如果检测数量过大的话,不是一年之内就能够完成的。”林方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
“现在需要检测的车型非常多,小企业做这些工作比较快,几个月时间就能够将所有车型完成检测并上报到交通部。大企业需要检测的车辆就非常多。”张明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用重卡企业的话来说,就是车型品种太多,不同零部件型号太多,而且流程繁琐,全部重卡检测下来需消耗大量资金。“所以企业都很头疼。”
对此,林方表示,对于重卡产品车型、种类较为丰富的企业来说,检测的车型有所侧重就足够了。“所有车型都做一次检测,确实存在太大的难度,也不现实。”
“听闻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206批公告之前的重卡车型都必须进行重新检测,否则不予发放营运证。”林方透露道。
“对于那些本身上了公告的车型,如果要投入运营的话,交通部要求重新检测油耗,这样导致企业需要检测的车辆一时间大量增加。其实只需对后续新开发的重卡产品进行检测就已经足够了。”林方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周期短、检测数量大等原因,势必造成重卡企业的不满。
● 企业应理智对待
“为了国家节能减排事业作贡献,这本是很好的一件事情,但是对于国内商用车行业的发展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政策更多应该立足于行业发展。”张明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
“其实无法提出太多建议。”林方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办法》的政策导向就是重卡必须进行检测才能上路运营。既然《管理办法》如此规定,那企业又能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