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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水罐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1)

作者:消防车厂家  新闻来源:http://www.zyqc.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39.4.一92

水罐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罐消防车(简称水罐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水罐车。

2 引用标准

GB7956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6244消防车通用底盘系列、型式、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

GB 6245车用 GB 1334载重汽车和越野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GB1496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

GB 3181漆膜颜色标准样本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

GB6969消防吸水胶管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l08车用电子警报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9417汽车产品编号规则

JB787汽车标牌

JB2864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JB3689货车客车制动系统道路试验方法

JB4019汽车驻车制动性能要求

JB4020汽车驻车制动试验方法

JB/Z111汽车油漆涂层

Ja/ZO 3011工程机械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ZBT50001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ZBT50003专用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ZB/TT50 005专用汽车用途特征代号

3 术语

3.1 夹心式功率输出装置

安装在离合器与变速器之间的功率输出装置。

3.2 传动轴式功率输出装置

安装在传动轴之间的功率输出装置。

3.3 尾端式功率输出装置

安装在变速器尾端的功率输出装置。

4 型号

4.1 水罐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GB9417和ZB/TT50 005的规定。

4.2 水罐车的分类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消防装配主参数用灭火剂总装载

量(千克)除以100表示当灭火剂总装载量不小于10000kg时,允许用三位数表示。

4.3 水罐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水罐车型号标记示例

上海消防器材总厂生产的载炮水罐车总质量为9500 吨、 灭火剂总装载量为

3600kg,其型号为:SH X 5100G X FSG 36P。

5 技术要求

5.1 总则

5.1.1 水罐车内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 水罐车的底盘必须是国家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定型的汽车底盘, 或进口

的汽车底盘,并符合GB 6244的规定。

5.1.3 水罐车的消防泵、水炮等主要总成均应经过定型鉴定, 并符合有关标

准的规定。

5.1.4 水罐车的消防性能应符合GB 7956的规定。

5.2 整车

5.2.1 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水罐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GH7258的规定。试验方法按6.4条规定进行。

5.2.2 水罐车各总成及零部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自制件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有验收标记;

b.外购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 并经质检部

门检验合格,附有验收标记。如技术上有变动,须经设计部门同意并签批;

c.原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须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原

材料的代用须经设计部门同意并签批。

5.2.3 结构参数和质量参数

水罐车主要结构参数和质量参数应符合GB7e56第2.1.2条的有关规定。

5.2.4 乘员数

水罐车的乘员数为3~8 人(包括驾驶员), 每位乘员及随身装备总质量按

75kg计。

5.2.5 最高车速和加速时间

水罐车最高车速和加速时间应符合GBz956第2.1.3条的规定。

5.2.6 制动性能

5.2.6.1 水罐车行驶制动性能应符合GBi258第4.13条的规定。试验方法按6.

5.1条规定进行。

5.2.6.2 驻车制动性能应符合GB4019的规定。试验方法按6.5.2条规定进行。

5.2.7 防雨密封性能

防雨密封性能应符合GB7956第2.1.5条的规定。

5.2.8 可靠性

可靠性应符合CB7956 第2.1.6条的规定,其试验行驶里程按6.6条规定进

行。

5.2.9 室内允许噪声(不包括警报器噪声) 

 

驾驶室、乘员室内噪声级不大于85 dB(A)。测量方法按6.7条规定进行。

5.2.10 整车制造及装配要求

5.2.10.1 所有铸件外表面应光洁,不允许有砂眼、裂纹、结疤等有损强度

和外观质量的缺陷。

5.2.10.2 焊接件应符合JB/ZQ5011的有关规定。

5.2.10.3 焊接应紧密贴合、牢固可靠,铆钉应排列整齐,不允许有破裂、

松动、偏斜等缺陷。

5.2.10.4 联接件、紧固件、自锁装置应装配牢固,各种管路应固定可靠。

5.2.10.5 黑色金属(不锈钢除外)紧固件应经镀锌、 发黑或其他防腐蚀处

理。

5.2.10.6 零件的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JB2864的规定。

5.2.10.7 车身外蒙皮应平整,圆弧过渡应平滑,车身两侧及后平面的平面

度和面轮廓度在1000×1000mm"2的范围内不大于4mm,在500×500mm"2的范围内不

大于3mm。

5.2.10.8 乘员室、泵房、液罐与底盘联接应牢固可靠,其纵向中心平面与

底盘的纵向中心平面应重合,其误差不大于6mm。测量方法按6.8条的规定进行。

5.2.11 表面质量要求

5.2.11.1 黑色金属(不锈钢除外)制件表面均须防腐蚀处理。。

5.2.11. 2 车身外表基色为GB3181的R03大红色,底盘补涂原车漆色,漆层质

量应符合JB/2111的规定。

5.2.11.3 整车外表面应整洁美观,装饰件应牢固、平整, 不应涂漆的外露

面不允许有油漆。

5.3 发动机系统及功率输出装置

5.3.1 发动机冷却系统应符合GB7956第2.1.7条的规定。

5.3.2 燃油箱的移位或改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燃油箱的移位或改制应符合GB7258第9.9条的规定;

b.燃油箱容量须满足水罐车续驶里程大于300 km:

c. 加油口不得设在乘员室内,并应加油方便,供油正常。

5.3.3 改制后的排气管应远离电线、 裸露电器接头、 橡胶制品, 距燃油箱

300mm以上。排气管口不得指向车身右侧、轮胎、燃油箱及操作者。

5.3.4 功率输出装置应符合GB7956第2.1.8条规定,并不得自动脱挡。

5.3.5 功率输出装置应优先采用夹心式、传动轴式或尾端式。

5.4 乘员室及车厢

5.4.1 乘员室和驾驶室可合为一室,若驾驶室与乘员室分隔, 应具有通话措

施。

5.4.2 乘员室内装饰不得出现皱松、结合不牢、撕裂等缺陷。

5.4.3 乘员室地板上平面至顶棚最高点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300mm。

5.4.4 乘员室地板应平整,并有防尘措施。

5.4.5 乘员室座椅应布置合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a. 座位间距:同向不小于760mm;面向不小于1300mm(均为两靠背前面下端

之间的最小距离)。木条椅面的木条间距应小于5mm;

b.座垫上表面至顶棚最高点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960mm;

c. 乘员乘座须有安全措施。

5.4.6 乘员室顶窗应启闭方便灵活,关闭后应有良好的密封性, 不得自行启

闭。

5.4.7 车厢应设置可供安全上下的攀登装置,车顶部应采取防滑措施, 且能

使水自然流下。

5.4.8 器材箱应能合理地安放所配备的器材,装夹可靠,取用方便,且有排水

措施。

5.4.9 乘员室及器材箱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a.门的启闭应灵活轻便,密封良好,门锁应牢固可靠,不得自行启闭。 门

缝须平直均匀;

b.铰链门应有限位器,乘员室门最大开启应不小于75°;器材箱门最大

开启应不小于90°;

c. 推拉门应有限位器,并能开启到门的总宽;

d. 帘式门应启闭灵活,应能开启至门高的五分之四,不得自行开启和下落;

e. 上启式门其支撑杆安装,应牢固可靠,操作轻便。操纵部位的上启式门.

其开启高度应不小于1750 mm(距地面高度)。

5.4.10 门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玻璃升降器须灵活可靠,不得出现升降不

到位,自行下落或破碎,关闭后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5.5 消防泵及水路系统

5.5.1 消防泵

5.5.1.1 消防泵性能应符合GH6245的规定。

5.5.1.2 消防泵与发动机功率匹配和转速比选择应合理,其参数见附录A (

参考件)。

5.5.1.3 消防泵应能通过单侧吸水口进水,达到额定流量和压力(装有盘管

式吸水管的消防泵除外)。

5.5.2 水路系统

5.5.2.1 水路系统的性能应符合GB7956第2.2.1.l和2.2.e-2.2.7条

的规定。

5.5.2.2 消防泵吸水口如果设在车辆侧面时,须在车辆两侧均设吸水口,单

侧吸水口不得超过2个。消防泵吸水口处应设滤网

5.5.2.3 消防吸水管最大通径、出水管通径和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

│消防泵额定流量│吸水管最大公称通径│出水管公称通径│最少出水口│

│ L/S │ mm │ mm │ 个 │

├───────┼─────────┼───────┼─────┤

│20,25,30 │100 │80/65 │2/2 │

├───────┼─────────┤ ├─────┤

│10 │125 │ │2/4 │

├───────┼─────────┤ ├─────┤

│50 │150 │ │4/6 │

├───────┤ │ │ │

│60,80,100 │ │ │ │

└───────┴─────────┴───────┴─────┘

5.5.2.4 消防吸水胶管性能应符合GH6969的规定。

5.5.2.5 消防泵出水管等承压零件应经静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管路承

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5倍,试验方法按6.9条规定进行,不得出现破裂、渗

漏和残余变形。

5.5.2.6 消防泵出水管路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须经静水压密封试验,

试验压力为管路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值的1.1倍,试验方法按6.10条规定进行,

管路各处均不得发生渗漏。

5.5.2.7 在消防泵及管路系统最低处,须有放余水装置。

5.5.2.8 水罐至消防泵的进水管路应能满足泵的额定流量和压力。

5.5.3 磨合期内的水力性能

磨合期内的水罐车水力性能参数及试验方法见附录B(参考件)。

5.5.4 水罐

5.5.4.1 罐须用抗腐蚀材料制成或内表面经防腐蚀处理。

钢制罐在交付使用五年内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渗漏;复合材料罐在交付使用

十年内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渗漏。

5.5.4.2 水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经20kpa静水压强度试验, 罐体两

侧面不得出现明显残余变形;相连接的管道、阀门均不许有渗漏。试验方法按6.

ll条规定进行。

5.5.4.3 水罐内须设液位指示器及溢流装置;罐底部须设置排污口;容量大

于2000L的水罐应设防荡隔板。

5.5.4.4 水罐的顶部须设入孔,口径不小于400mm。

5.5.4.5 水罐的容量允差:容量大于或等于 12000L 时为± 2 %, 容量在

12000L以下的,容量每减少1000L,其允差绝对值增加0.1%。

5.5.4.6 水罐须设注水装置。

5.6 水炮

5.6.1 水炮的性能应符合GB7956第2.2.8条的规定。

5.6.2 水炮的流量允差为±8%。

5.6.3 水炮的过流表面应具有抗腐蚀的性能。

5.6.4 水炮座等承压零件经静水压强度试验, 试验压力为零件承受的最大工

作压力的1.5倍,试验方法按6.9条规定进行,不得发生破裂、渗漏和残余变形。

5.6.5 在喷射时炮的各连接处不得出现渗漏现象。

5.6.6 水炮应设有锁紧或支撑机构。

5.6.7 炮身应能水平回转,手操纵炮能回转360°,自动控制的炮回转角不小

于270°,仰角不小于45°,俯角不小于15°,操纵应灵活、方便、可靠。

5.7 操纵及仪表监测系统

5.7.1 水路系统中的各操作手柄均应设置相应的指示牌。

5.7.2 各操纵机构应轻便可靠,自动控制机构应有应急措施。

 

 

5.2.3 水罐车应设有仪表监测系统,并安置在便于观察和操纵的位置上。

仪表监测系统应有下列仪表:

a. 消防泵压力表(精度2.5级);

b.消防泵真空表(精度2.5级);

c. 消防泵转速表;

d.液位指示器。

5.7.4 手油门应操作方便,并能保持节气门或齿条在指定位置上工作。

5.8 电气系统

5.8.1 水罐车所有用电设备总功率不得超过发电机额定功率的1.4倍。

5.8.2 牌照灯廊应符合GB 4785第19条的规定。

5.8.3 水罐车应设置全方位的火场工作照明灯。

5.8.4 乘员室、操纵仪表板、泵房、器材箱等处须安装照明灯。

5.8.5 水罐车应安装电子警报器和红色警灯。电子警报器性能应符合GB 8108

的规定。

5.8.6电器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车辆行驶用电系统与消防装置用电系统须分设保险或断电开关;

b.整车电器线路应排列整齐,固定可靠,且有防止短路或断路的措施;

c. 附加电系导线的截面积应与最大负载相匹配。多股导线应包扎成股, 各

导线上应有编号或不同颜色。连接时应采用插接件。

5.8.7 蓄电池移位后应通风良好,维修方便。

5.9 工具、附件配备及装置

5. 9. 1 在易见、取用方便的位置应配置灭火器。

5. 9. 2 配备的工具、附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 9. 3 配备的工具、附件应装夹牢固,取用方便。

5. 9. 4 配备的工具、附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

│类别│序号│名称 │单位│数量 │备注 │

├──┼──┼──────────────┼──┼───┼───────┤

│灭火│1 │消防吸水管 │m │>8 │ │

│装备├──┼──────────────┼──┼───┼───────┤

│ │2 │滤水器 │件 │1 │ │

│ ├──┼──────────────┼──┼───┼───────┤

│ │3 │消防水带φ65,φ80 │m │>240 │ │

│ ├──┼──────────────┼──┼───┼───────┤

│ │4 │分水器 │件 │1 │ │

│ ├──┼──────────────┼──┼───┼───────┤

│ │5 │集水器 │件 │1 │ │

│ ├──┼──────────────┼──┼───┼───────┤

│ │6 │异径接口 │件 │2 │ │

│ ├──┼──────────────┼──┼───┼───────┤

│ │7 │同型接口 │件 │1 │重型联用车选配│

│ ├──┼──────────────┼──┼───┼───────┤

│ │8 │水带包布 │件 │4 │ │

│ ├──┼──────────────┼──┼───┼───────┤

│ │9 │护带桥 │副 │1 │ │

│ ├──┼──────────────┼──┼───┼───────┤

│ │10 │水带挂钩 │件 │2 │ │

│ ├──┼──────────────┼──┼───┼───────┤

│ │11 │地上消火栓扳手 │件 │1 │ │

│ ├──┼──────────────┼──┼───┼───────┤

│ │12 │地下消火栓扳手 │件 │1 │ │

│ ├──┼──────────────┼──┼───┼───────┤

│ │13 │消防吸水管扳手 │件 │2 │ │

│ ├──┼──────────────┼──┼───┼───────┤

│ │14 │泡沫液桶 │只 │1 │选配 │

│ ├──┼──────────────┼──┼───┼───────┤

│ │15 │空气泡沫枪 │支 │1 │选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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