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6日电针对新春佳节人流物流密集、节庆活动频繁、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等特点,公安部消防局6日发布了春节消防安全提示。
一、冬季历来火灾多发,公安部正在全国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希望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商场、车站、学校、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章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四、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五、要及时维护保养室内外消火栓,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六、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
七、遇到火灾时要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