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近期将发布新的燃油消耗公告,在公安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告的基础上,加强对燃油消耗量持续不减的汽车的管理,将停止营运证的审核与颁布!新公告将于2010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所以广大用户在购买以下车型时,一定要咨询厂家是否属于燃油达标车型,否则,您购买的车型,将无法办理营运证,致使您不能正常运做!
需要办理营运证的车型有:油罐车、随车起重运输车、冷藏车、平板运输车等
标签: 湖北江南提醒广大购车用户:购车前一定要咨询是否有燃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