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从2011年3月1日起,根据国家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达不到油耗限值的车辆将不能够办理《道路运输证》。而这一《办法》一经推出,就传言各大厂商对此《办法》的测试油耗方法提出异议,力图商讨解决。
这样的消息意味着此《办法》的执行过程有了变通余地,用户可以通过调整购车合同上的时间规避《办法》中的规定。
目前湖北江南专用汽车厂未对此消息进行验证,具体执行力度需要看各地运管部门,请在购车前做好咨询工作。我们也会继续关相关消息,相信这件事情一定会有完美的解决方案。
目前我厂也加紧对相关车型道路车辆燃油达标车型公告的申报工作!具体有那些车型已上燃油公告,可办营运证,请咨询厂销处联系电话:13997863100 0722-3588620 QQ:948306 EMAIL:HBjn@zyq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