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0日中午,长江大桥上发生一起恶性伤人事件。黑车司机蒋刚的面包车在桥上抛锚,影响交通,交警喊来清障车司机发生争执,将半瓶汽油泼向对方,并用打火机点燃,导致清障车司机提起民事索赔要求,向蒋刚索赔92万。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黑车刚上大桥就抛锚
42岁的蒋刚是南京人,曾因贩毒被判过两年半有期徒刑,出狱后,靠开黑车自谋生路。去年8月20日中午,蒋刚接了一单送5名民工去江北的生意。没想到,车子刚驶上长江大桥的引桥,便因没油抛锚了。蒋刚很着急,当时他身上只有100多元钱,如果车子在桥上停留太久,肯定会引起交通拥堵,到时候交警便会让清障车来了。
清障车司机名叫吴彪,在接到交警的通知后,开车来到大桥。下车后,吴彪便让蒋刚把面包车推到清障车上。吴彪这时又要求蒋刚出示驾驶证、行车证,蒋刚说没带。双方言语更加不客气了。随后,弟弟蒋峰赶来,他放下带来的半瓶汽油,上前劝哥哥不要动怒。
蒋刚看见装汽油的瓶子,便威胁道:“小心我用汽油烧你!”两人越吵越凶,蒋刚一怒之下,拿起瓶子就将汽油浇在吴彪头上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火苗呼地一下烧起来了。蒋刚身上也有汽油,也被烧着了,他赶紧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不过,吴彪被烧得更严重,蒋峰见情势不好,赶紧把吴彪烧着的衣服脱掉。
见事情闹大,蒋刚想离开,被蒋峰叫住,两人将被烧伤的吴彪送往医院抢救。
黑车司机属激情犯罪?
近日,下关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在庭审中,吴彪也来到现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虽然经过治疗,吴彪恢复了不少,但脸、脖子和手臂上,都是烧伤留下的疤痕。
在法庭上,公诉人指出,蒋刚点燃汽油烧对方的行为,手段特别残忍,性质特别恶劣,所以,公诉人对蒋刚的量刑意见中提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过,蒋刚的辩护人、江苏东南律师事务所的蔡庆涛律师指出,吴彪也有过错责任,而蒋刚属于激情犯罪。蔡庆涛说,蒋刚因担心身上的钱不够交拖车款,所以就想自行解决,但吴彪却说不给拖车就要叫交警罚款,还要求蒋刚交出驾驶证、行驶证。“这超出了清障工的职责范围,正是吴彪的这些行为,导致蒋刚在无比激愤的情况下,将汽油泼到他身上点燃,导致悲剧的发生。”
经司法鉴定所的权威鉴定,吴彪的面部疤痕达到25%以上,构成五级伤残,他的双手功能丧失80%以上,构成六级伤残,从总体上来看,吴彪被烧伤程度构成五级伤残。在昨天的附带民事诉讼中,吴彪也提出民事索赔要求,其中包括治疗费、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赔偿共计92万元。除去蒋刚家人在前期治疗中支付的2万多元,索赔金额也近90万元。
面对这样的索赔要求,蔡庆涛提出异议。他认为,索赔要求中提到后续治疗费用25万元,可这些费用还没有实际发生,所以不予认可。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http://www.zyqc.net http://www.chinasz.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