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清障车体型较大,可用来对大型车辆牵引清障。
从2012年12月6日起,在青岛,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大型车辆不用再打车大没法拖的小算盘了,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集中统一行动中,交警部门配发的警用清障车正式亮相,这些清障车能对大型车辆进行清障。
6日下午3时10分,一辆沿东海路东向西行驶的违法厢式货车被民警查获,民警随后将该车依法暂扣。而将这辆厢式货车拖离现场的,是蓝白相间的警用清障车。据了解,与以前的清障车不同,这辆专用清障车体型较大,可用来对大型车辆牵引清障。
此前,清障车是面向社会的独立单位或机构所有,交警部门没有自有的日常清障车及相关设备,交警与社会单位之间是协作关系,没有监管的职权。而作为社会机构和单位,在拖移、停放车辆的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物价部门的定价,向当事人收取相关费用,这也引起不少市民的误解,认为是交警部门收取了这部分费用。
针对这种情况,交警部门经过大量调研后,装配了警用清障车,这些清障车不属于任何社会机构,完全作为警用设施,在外观上喷涂警车徽记,由执勤民警驾驶和操作。目前,这些警用清障车正在陆续配发到一线交警中队。交警使用警用清障车对违法车辆强制清障时,属于行政处罚行为,清障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悉 ,6日当天,青岛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集中统一行动,截至当晚6时,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600余起,其中超速1600余起、客车超员1起、超载120余起、疲劳驾驶10起、酒驾10起、涉牌涉证60余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400余起。